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永久使用期限的鱼塘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永久使用期限的鱼塘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某农民于1986年与生产队(现更名为"村民小组")签订了自行开挖耕地为鱼塘的承包合同,承包期是:如果农村承包责任制不变,土地使用权为永久,并可交落子孙和亲友;至1999年,村民提出要将渔塘交回村民小组,但包括该农民在内的3户“钉子户”没有交出;至2009年11月,该村民小组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联名,以“原承包合同签订的期限为永久,属于无效合同”为由,告到镇府,要求该农民交出鱼塘,重新签订为期5年的承包合同.请问原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村民的做法是否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ongh……(广东)
提问时间:2010-01-15 15: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