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代杰律师你好:我的捷达轿车与一五菱荣光面包车发生剐蹭,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

代杰律师你好:我的捷达轿车与一五菱荣光面包车发生剐蹭,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 代杰律师你好:我的捷达轿车与一五菱荣光面包车发生剐蹭,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双方车辆损坏部分,由各自保险公司承担,我的车辆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核定800元,对方车辆保险公司核定450元,我在中国人寿参保,对方在阳光保险参保,我参保的保险公司将对方的维修费用450元打入我的账户,阳光保险将我的维修费用800元打入对方账户,交维修票据时对方保险公司阳光保险告诉我,差额350元由对方返还给我,但现在对方耍赖,各种推脱不返差额,这种情况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6-08-06 16: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