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医疗事故发生时,院方拒绝提供病历,患方强行拿到的宾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发生时,院方拒绝提供病历,患方强行拿到的宾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个七天的新生儿,因黄疸偏高(310多)留院治疗,产妇出院第二天,医院电话通知婴儿抽搐,家人一小时后赶到时,婴儿已经死亡。当时院方拒绝提供病历,纠纷之下,家属强行拿到病历去复印,送还时,院方拒绝接收原始病历,这样的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吗?医院在江苏省,我们患方是安徽人,请问可以申请在安徽省做医疗过错鉴定吗?这样的官司我们怎么打?万望您能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q2656()
提问时间:2012-01-29 01: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