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报废车售出后出车祸责任怎么认定
报废车售出后出车祸责任怎么认定 我的摩托车报废后出售给他人做配件,当时签了买卖协议:车辆售出后一切责任由买车者承担,但未注明做配件用。车售出后没多久就出了车祸,双方为对半责任,原告要求全额赔偿,是否合理。另撞人者为外地人,但出事后仍在此地打工,开庭时也到庭并愿意出钱调解,但原告跳过其要求我们赔偿,是否合理合法。在此案中我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有责任,要负担多少,求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Cq1460()
提问时间:2012-01-28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