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舅舅于三年前的暑假在菏泽出车祸身亡,当时车上还有另一个年纪稍长得同伴
我舅舅于三年前的暑假在菏泽出车祸身亡,当时车上还有另一个年纪稍长得同伴 我舅舅于三年前的暑假在菏泽出车祸身亡,当时车上还有另一个年纪稍长得同伴,因为我姥姥已经近八十岁,表弟上初中,舅妈生病,家里比较困难,法院判定肇事者赔偿我舅舅家30万,当时只给了九万多,说是剩下的以后给。可是三年过去了,期间我姥姥去菏泽去了三次,找了好多人都没有结果,他们说因为不方便所以把案件发回到了滨州,也就是我们本地,可是我们再去滨州问,他们只是推说肇事者家里困难,踢皮球,互相推诿可是我姥姥去他们那里问过,并不是如此,当时还说要把肇事者开的大卡车拍卖掉,把钱给我舅舅和另一个死者,但也不了了之,我舅舅一家现在只剩老弱,幼小,姥姥只能捡破烂为生,另一个死者家里也无里去追讨这笔钱,我们去一次菏泽要好几千块,实在负担不起,我想问这件事难道就没人管了吗,我们就该自认倒霉了吗,肇事者既然没钱,就该拍卖他的卡车,或者抓进去坐牢,难道两条人命就这么算吗?剩下的孤儿寡母可怎么活下去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6-08-04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