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村集体挪用后,再挪用个人如何定罪

村集体挪用后,再挪用个人如何定罪 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本村干部,帮镇里协助分发“灾后补助款”村主要干部集体商量后,截留8万归村集体使用,(其他开支后余五万)之后出纳将截留的补助金收入村财,当时出纳说钱放他家里不安全,先暂放在书记处,村书记也写了欠条,过了几个月,村书记将这个款拿去使用,既归个人生产经营,这样属于挪用 公款中的救灾款么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Ng7601()
提问时间:2012-01-24 11:4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