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你好,我未婚先孕5个月,和男方的感情破裂,男方不负责任,

律师你好,我未婚先孕5个月,和男方的感情破裂,男方不负责任, 律师你好,我未婚先孕5个月,和男方的感情破裂,男方不负责任,今天到我户口所在地镇上的计生委申请办理引产证明,结果被拒绝不开,理由是我到了结婚年龄,我25周岁,我本来是计划外引产,是不是当地计生办就有义务给我开证明呢?我可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
提问时间:2016-08-01 1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