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我自己认为吧,这其实应该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为了更确定一下,想在这里弄得明白一点。双方无《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双方均有自己的婚前房产,无需分割,其他财产有家具、家电、存款、首饰、购买几年的保险(名字是女方的,受益人为女方家长。可分红,钱存在银行,好像是可以取的),以及经营的一处奶茶店等。女方曾主张说无分割,说这话的时候,保险、首饰、奶茶店在她手上,我这边则有家具与家电,日常工作存款双方自留。这说法合理吗?我能主张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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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RX9291()
提问时间:2012-01-21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