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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郴州人,于2016.7.27日下午17点左右,我

大家好!我是郴州人,于2016.7.27日下午17点左右,我 大家好!我是郴州人,于2016.7.27日下午17点左右,我驾驶一辆宝骏730同家人们来到所谓的‘大奎上’游玩,行驶在郴州市苏仙区大奎上乡乡委北300米处,被一辆驾乘俩人的机动摩托车追尾(撞击位置左后方指示灯),致摩托车驾乘俩人摔倒在地,其中的一人手臂受擦伤少许流血(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我方陪同送卫生院治疗,之后我方陪同伤者去市区医院复诊,结果胸部二根内骨骨折)。此时摩托车二人召集了许多村民,对我方争吵,其后还打人,我方二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同时我见没有牌号的摩托车被人私自驾驶离开。我急忙110报警与车险报案,其后配合赶到的交警陈述当时发生经过,交警再对现场测量勘察后,要求双方签字,我签字后,伤者方拒绝签字。交警只有按规章拖车时,受到当地村民阻扰不能拖车,声称要我给2千元钱给卫生院伤者。
 我坚持按章交警处理,建议把伤者先送往医院治疗(一位伤者送往市区医院复诊)。三方僵持着,僵持期间来了更多村民阻止公务人员执法,当着交警及政府人员的面部分村民对我方俩人再次殴打。其后我再报警,民警及乡领导赶到现场调解无济于事,交警不能正常执法。
 其执法环境恶劣,政府部门不能执法,只有协调。村民出言要挟我方索要1万元做为医药费及1万元其他费用交付伤者手里,伤者自己主张不住院,直接要我方给2万元钱,要我方立字据:承认我方责任,日后的其它费用再议。就才能放人放车。
之后还指挥派出所民警按照他们的说法办事,我方坚持按章交警处理,三方就这样僵持第二天凌晨3点,最后按照村民及伤者的指令,指挥一个民警把我的车辆驾驶到大奎上派出所(现在还在派出所)。交警执法受阻无奈,我搭交警车辆,离开了这坑人无理所谓的‘美丽的大奎上’。现在还没有任何回复与认定。
 我个人起初认为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美好的。真的没有想到我们和谐的社会里还有这样的地方与无理之徒。请问我们的法律何在?我们的基本权利能得到保护吗?请求正义人的指点与帮助!感谢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6-07-30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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