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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关于后续护理费用

交通事故咨询--关于后续护理费用 2009年,6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我是车主,对方女性,56岁,广东台山,农村户口。住院结束后,对方作了伤残鉴定,伤残3级,护理等级2级,赔偿要求中有 后续护理费用50*365*20= 36万多元,我觉得这个不合理,请问 后续护理费该有吗?如果有 不是年均收入乘20年吗?二级护理需要乘一定的比例, 比如40%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206(广东)
提问时间:2010-01-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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