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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母亲在我十五岁时去世,十八岁那年父亲再婚,继母有一儿一女,当时都只有几岁

亲生母亲在我十五岁时去世,十八岁那年父亲再婚,继母有一儿一女,当时都只有几岁 亲生母亲在我十五岁时去世,十八岁那年父亲再婚,继母有一儿一女,当时都只有几岁。我那时还在市区里学习家用电器维修技术,共学了近两年,包吃住但没有收入。学成后又在家开了近一年时间电器维修店。这近三年期间一直都和父亲与继母在一起生活居住,继母和继弟妹也对我很好。
二十一岁那年我开始去广东打工,随后结婚生子并把户口拆分开。家里婚房(我父母建的没装修)装修结婚彩礼和婚酒等均由父亲与继母出钱出力操办。两个小孩也由父亲与继母一起帮我带了三四年。平常回家过年也是大家一起生活。
这样过像和睦相处了近二十年。直至前年继母得了直肠癌住院,用了十多万元。我妻子坚决不愿出任何费用,我也不怎想出。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有赡养继母义务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6-07-29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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