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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女职工请产假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实行吗?

公益性岗位女职工请产假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实行吗? 我是属于社会保障局的社保协管员,社会保障局给我们这种岗位的定义是“公益性岗位”。我现在即将面临分娩,我向上级请示,上级只允许给我两个月的产假期,工资照发。我这种是否可以申请延长产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zsait(云南)
提问时间:2012-01-20 18: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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