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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替別人借钱4元并写了借条。当时钱没经我手和同意给了担保人

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替別人借钱4元并写了借条。当时钱没经我手和同意给了担保人 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替別人借钱4元并写了借条。当时钱没经我手和同意给了担保人,因别人到现在没有还钱只给了当年的利息,现以起诉并要我还钱。请问我应该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6-07-29 12: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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