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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妻子在没有经过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打掉了肚中的孩子,丈夫由此提出离婚,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批准呢?

妻子在没有经过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打掉了肚中的孩子,丈夫由此提出离婚,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批准呢? 妻子怀孕了,但是她不打算要这个孩子。然后她也没有征求过丈夫的同意,就自己做主,打掉了肚中的孩子。这种行为算不算是婚姻中的过错呢?
丈夫因此提出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方面提出要多分割财产。这种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同意呢?
妻子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有过错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ig33……(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07-28 17:12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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