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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夏户口,孩子父亲是湖北户口,现在已分居快两年,男方无自己的房屋无固定住所

我是宁夏户口,孩子父亲是湖北户口,现在已分居快两年,男方无自己的房屋无固定住所 我是宁夏户口,孩子父亲是湖北户口,现在已分居快两年,男方无自己的房屋无固定住所,我在我所在辖区法庭起诉离婚,法院多次联系对方和对方亲属都联系不上,予以公告了。下个月就分居两年了,我在我所在的辖区居委会开分居证明提交给法院的话有效吗?还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开分居证明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6-07-28 16: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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