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
外国人在中国合资纠纷
外国人在中国合资纠纷 2007年我们和国内的人合伙办工厂,签订了合作协议,也没有公证。我们负责国外销售,他们负责生产,质量以及财务等。 工厂负责办理了他们当地的营业执照,但是一直未办理正式的开工手续,也就是无照经营。
期间因为质量问题以及不良库存,照成周转问题。国内方私自投入他们自己的资金生产以保证工厂正常运转,但是所生产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一直积压。
我方一位质量问题,也迟迟未打开预想的市场前景。
因此,双方相互埋怨,照成工厂不得不转让出卖。
目前工厂有大量库存,有一部分质量可以接受, 一部分有可能卖废品。在有就是机器设备。双方无法找到合理的方法来结束合伙生意,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双方合理的个人利益。如何平分所有资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liu……(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01-10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