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之后的纠纷

离婚之后的纠纷 我与前夫于2006年离异,孩子十岁,归男方抚养,我每年所付的抚养费,由我的承包田3.88亩支付,2011年由于退耕还河,国家有规定,每亩土地600元,我现在想把地要回,还差2年抚养费,我想用现金换回土地,地可以出多少钱,我都愿意支付同样的钱数。现在男方说一辈子都不将土地归还于我,特此向您咨询,这件事情我应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BG8513()
提问时间:2012-01-19 17: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