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私用私人公司款项,未能全部偿还,该如何量刑和处理?
私用私人公司款项,未能全部偿还,该如何量刑和处理? 在私人公司负责中层管理,在外派的三个月时间里,先后动用公司款项11000元,其中部分款项用做员工纠纷的医疗赔偿,部分款项丢失,在与公司协商的偿还时间内只归还了3700元,其余部分不能在协商时间内偿还,从动用第一笔款项至今不足三个月,期间一直积极配合公司核实及偿还款项.
问题补充:员工纠纷医疗费用问题:员工在工作中与顾客纠纷并受伤,出于人道也迫于当时情况,动用620元!事后公司不予承担,算做自己私人补偿支出.
丢失款项问题:丢失约4600元,但是没有证据.
目前与公司协商的还款时间将要到期,但是无力偿还,还有剩余的7485元未偿还.
由于前期有部分偿还,现剩余的7485元是否因不足10000的量刑标准而不能按照挪用资金立案?
请问如果在与公司协商的期限内不能将剩余的7400元款项及时偿还,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并主动自首,这件事情应当如何定性?如何量刑?法律解决的程序步骤是什么?还可以有其他哪些方式解决呢?谢谢!在线等!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m048……(河南)
提问时间:2008-11-02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