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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款10万 我给担保 没有注明担保期限 但有口头约定 到

朋友借款10万 我给担保 没有注明担保期限 但有口头约定 到 朋友借款10万 我给担保 没有注明担保期限 但有口头约定 到期后朋友还了钱有转账记录 但没有拿回借条几天后没有经过我同意继续用此借条向债权人借钱 后朋友跑路还不上钱 债权人把我起诉  请问这种情况我还得需要承担责任吗??借条是  手写白头条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07-28 11:0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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