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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我该通过什么方式保护我的权益

我该通过什么方式保护我的权益 我公公单位原先在分了一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当时是只有使用权,每月给单位房租的,后来去年需拆迁,单位就卖给了他,拆迁补偿协议上也写了公公的名字,现在马上要拿安置房,经向公证处了解,城镇房屋不好交400元手续费直接变更过来,而需产权证先我公公的名字,然后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进行产权变更,由于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变更产权费用比较大,假如我不想进行产权变更,房产证还写我公公的名字,我该通过什么方式保护我的权益,比如让我公公写个什么东西,因为拿安置房钱全部是由我和我老公出。如果以后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我们和公公好不好自己写个协议,说房子为我和我老公的婚后共同财产,以后法院好不好以此协议为依据,判给我一半的房产。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倒翁82(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1-19 15: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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