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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工伤咨询
交通事故工伤咨询 下班路上碰到交通事故,造成重伤,医药费巨大,肇事者无力承担全部药费,愿意愿意给一些赔偿费求得被害者家属谅解以求轻判,这个时候我们去报工伤药费的时候,社保中心以肇事者已经给予一部分赔偿费(没有注明是医药费)而扣留这部分钱不让报销吗?他们说我们从肇事方手里拿多少,我们报销药费的时候他们就扣多少,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jksdli……(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1-18 16:10
110网律师
2012年01月19日 22时38分
一般是这样的,医疗费用不能获得重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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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嘉兴三毛
2012-01-19 10:37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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