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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时有同村村民向我家买老房子,经过多方来家要求,说对方当时没房住可怜

在2002年时有同村村民向我家买老房子,经过多方来家要求,说对方当时没房住可怜 在2002年时有同村村民向我家买老房子,经过多方来家要求,说对方当时没房住可怜,我父母才答应将130平方的一栋两层楼的土房子以30000元卖给对方。现在村内拆迁,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协议上第五条款上写有双方签字,公正后生效,但对方一直未来间我家去公证,请问协议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6-07-2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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