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八年前,我因为私事,借了别人的钱,当时借钱的时候三人在场,写了借条

八年前,我因为私事,借了别人的钱,当时借钱的时候三人在场,写了借条 八年前,我因为私事,借了别人的钱,当时借钱的时候三人在场,写了借条,过后分了几次把钱已经还了,但是忘要回借条了,之后要过一次,说是借条让他弄丢了。最近他又说找到了,要钱。不还就要起诉,声明一下当时借钱不是借的这个人的钱。而是另外一个人的钱,他只是中间人,但是借条在他手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6-07-26 12:1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