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被变更,想结束合作,可以吗?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该商场随意更改协议内容,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您可以与该商场对这两部分条款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这已经给您带来了损失,您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您与该商场的协商失败,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方更改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