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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属于诈骗么?家人要承担责任么?

属于诈骗么?家人要承担责任么? 男方称做生意、投资,从女方父母那里陆续拿了钱。基本上都是把钱打到男方的银行账户里。然后男方也从外人借了钱。现在男方消失了,才发现他和女方说的生意投资并不存在,拿到钱都不知道干什么了。夫妻俩现有两所房产,都是女方单位集资建的,一所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是抵押贷了款,主要都是女方父母出的钱,男方只是他父母出了3万,另一所是结婚前分的,由女方父母出的钱,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还有一辆汽车,在男方名下,但买车的钱也是男方称做生意从女方父母处拿来的。 
    从外人处拿的钱,女方有的不知道,知道的男方也没告诉他实情;
    请问: 
1.男方从外人处拿的钱,和人家说用来给人找工作或者是合伙做工程用来打点,这几个工程也都存在,只是男方没有承包到。这部分钱属于诈骗么?
2.如果是,女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么?如果承担,这两处住房、车,法院能判抵债么?
3.由于女方也不知道实情,应该也属于受害者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yeri……(天津)
提问时间:2012-01-1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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