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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被告声称原告的原公房租赁人(原告舅舅)死亡,原告及家人还没有取得公房租赁权,就认定原告对公房及案涉私

被告声称原告的原公房租赁人(原告舅舅)死亡,原告及家人还没有取得公房租赁权,就认定原告对公房及案涉私 被告声称原告的原公房租赁人(原告舅舅)死亡,原告及家人还没有取得公房租赁权,就认定原告对公房及案涉私房(在公房旁边1970年搭建的私人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一审法院据此认定上诉人不具备案涉私房原告资格。(舅舅没有结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p888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7-24 18: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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