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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公交司机为泄愤,驾驶单位公交车,横冲直撞,造成人员伤亡,公交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公交司机为泄愤,驾驶单位公交车,横冲直撞,造成人员伤亡,公交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公交司机,为了泄愤,驾驶公交公司公交车,横冲直撞,造成人员伤亡。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
问问民事赔偿方面,公交公司是否应该对伤亡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ig33……(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1-16 17:4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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