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我们该怎么办?

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我们该怎么办? 男女双方于1996年生活在一起(一直未领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前双方均丧偶,双方未生育子女(同居前各方已有自己的子女),生活期间男方经常对女方施暴,并在最近一次施暴后,男方提出经济补偿条件,如果女方答应,就分手,出于种种原因,女方后来答应了男方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并在村委会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上注明一次性补偿后,男女双方今后的生活由各自儿女照顾,协议上盖的章是“X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不知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如果男方得到了这笔补偿后再来要求和解或追加赔偿,女方该怎么办?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对这份协议进行公证,以消除将来的担忧?或是有其他可以受法律保护的途径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急切盼望各位律师能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ziho……(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1-16 10:4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