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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和广州一公司签订合同 并付了六万多 但是个人原因项目没有做

我和广州一公司签订合同 并付了六万多 但是个人原因项目没有做 我和广州一公司签订合同 并付了六万多 但是个人原因项目没有做起来 现公司按违约要扣除我百分之五十的钱 还要加上他们的工作费用 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6-07-23 15: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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