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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3年后对財产部分双方愿重新再协议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3年后对財产部分双方愿重新再协议可以吗 我协议离婚3年,商方都认为对财产的处理协议不妥,把共同的房子产权归儿子,其实双方以后再没有房子,双方认为考虑实际困难,以补赏的形式为好,因为双方当时感情用事把房子赠与儿子,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愿重新签订财产协议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Wt8332()
提问时间:2012-01-16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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