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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邓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名旅游景区的员工,职务是医务员

你好,邓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名旅游景区的员工,职务是医务员 你好,邓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名旅游景区的员工,职务是医务员。平时上班是早上8点前来到景区到下午的5点下班,中间无休息,然而签订的合同是每天工作8小时,我们公司给员工发放的工资都没有明细工作帐单的,都是发多少拿多少。现在我领导说现在游客多,要求我在原有的9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再加班,(加班费也说得不明确,可能才5块)说如果我不配合工作,那就调离我岗位,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是合法合理的吗?我该怎么应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6-07-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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