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安徽交房在用户不需要使用仍要求缴纳燃气管道开户费用
安徽交房在用户不需要使用仍要求缴纳燃气管道开户费用 交房在用户不需要使用仍要求缴纳燃气管道开户费用1900多。
交房问题:合同14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下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4.交付之日煤气管道需留入户孔,买受人负责煤气管道的一切安装费用及开通费。疑问:1.此条能否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需要我们缴纳燃气管道开户费1900多,此项费用是不是全国已经取消。2.在购房时开发商未说明此条情况。3.本人未打算使用此管道煤气,难道还需要缴纳此费用。4.其他交房用户也有未缴费的。5.此开发商是否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aksu……(安徽-六安)
提问时间:2012-01-15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