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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几个同事都是在一个教育机构做家教。然后我们被辞退后,又一起开了一家教育机构

以前我们几个同事都是在一个教育机构做家教。然后我们被辞退后,又一起开了一家教育机构 以前我们几个同事都是在一个教育机构做家教。然后我们被辞退后,又一起开了一家教育机构,并通过电话联系把以前在机构上课的同学挖过来了,现在那边可能会来找我们麻烦。请问我们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打官司会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6-07-21 21: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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