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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认购单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认购单合同纠纷 2010年1月1号,昆山永平薪苑楼盘开盘,我订购了一套,当场交纳了10000元定金,并与售楼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单,认购书中第二条规定:认购期约定:双方同意,甲方(开发商)为乙方(买受人)保留该房屋的时间为7天,乙方必须于2010年1月7日前备足总价的20%-100%首付款和携带产权人合法有效证件,至永平薪苑接待中心签订该房屋的《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和签订相关事宜。
第四条:违约约定:1、违约行为认定:双方同意,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不得以本定单中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理由而不执行本定单中的约定条款,如有发生均视为违约。
当我交完定金后就一直在等房屋销售代表的电话通知什么时候可以签约,等到了2010年1月5号,还是没有消息,我就去向销售代表咨询原因,销售代表告诉我,7号一定可以签约,到时我们会电话讨知道你的,你把首付款和资料准备齐全就好了。到了6号晚上7点左右,销售代表打来电话说:“7号签不了合同,要等到9号才能签”我问他为什么,他回复我说“合同还没弄好,所以签不了”我说签不了那我这房不要了,你把定金退还我好了,他说不可以。这明明是开发商的原因而造成合同不能如期签订,可以算是开发商违约吗?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我交纳的10000元定金吗?急盼!巨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lls……(江苏)
提问时间:2010-01-07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