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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工资待遇问题

关于工资待遇问题 2011年5月份刚进北京一家中美合资公司所属的办事处,合同签订时规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外加工作餐补助。7月份试用期满申请转正,职位是助理销售工程师,待遇为2000外加工作餐补助。规定六个月之后直接转为销售工程师的职位。待遇再另谈。期间我几次找办事处主任谈过销售工程师待遇问题。他说他现在不方便告诉我,并说公司的待遇是有竞争力的。并催我早点签几个项目回来,当时承诺我是有签单权的。大概在11月份我跟客户签单的时候,公司方面说我:助理销售工程师师没有签单权的。要签单的话,先转成销售工程师,所以为了签单我就从助理销售工程师转成了销售工程师(两者工作内容一样,只是签单权问题)。当时(11月份)还要我再写了一份转正申请,并给我一个空白表格签字。可是最后工资条上显示的却是工资1500,每月预借500 ,总共才有2000.当时我就找主任,让他解释清楚。他跟我说他也不知道公司的一些政策,并说公司规定销售工程师的待遇就是这样的。然后我看到了当时让我签字的空白表格上手写的部分:调整前工资1800,调整后工资1500,每月预借500.可是之前助理销售工程师期间我的一直工资是2000,怎么又变成了试用期的1800呢?所以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涉嫌欺诈?另外跟公司签订的一式两份的合同,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有人都没有拿到自己的那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xw32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1-1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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