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房屋历史问题纠纷
农村房屋历史问题纠纷 我外婆家有一间祖屋,是外公的爸爸的(以下用Z代替),当时Z共有三个儿子(以下用A、B、C代替),其中A就是外公,另两个没有后代。后来Z把这间祖屋拆掉变成平地,这块土地划分为三份,每个儿子各一份,外公占有左边土地,C用钱向B买下B的那块土地,C因此共占有中间和右边两块地。C在取得这两小块土地的使用权后,暂借给当时在村里做出纳的朋友种树和种菜用,在1969年,外公想在这块地建房,于是找到C商量,C答应把他占有的两块土地无偿赠给外公建房用,当时就叫做出纳的朋友把树砍掉,还给外公建房屋用(这个出纳后来将此事的经过,写了下来,出纳签了名)。外公建房时因钱不够,只在原本属于自己的那块地建了房子,在中间的那块地建了一个厨房,余下的土地用围墙围了起来,旧土地证当时还在C手上。后来,C认了本村一个养子,90年代,这个养子趁着C就要死了,做了一份公证,说C占有的这块地赠给这个养子,然后就要外婆把围墙和厨房拆掉,给他建房子用,我外婆不肯,说C当初答应是无偿把这两块土地赠给外公的,并找了很多本村的老人作证,签了名,现在很多老人已经死去,现在还余下一部分在世。外婆因这块地的纠纷,找到管理区的大队长等领导,将问题反映上去,这些领导这样说,房子和围墙可以不用拆掉,但也不可以重建,只可以把房子修修补补的这样一直用下去。这个房屋我外婆已经实际使用了几十年了,现在也还在使用中,这个房屋一直没有土地证,因为没发下来。现在我们想把这间房屋的土地证要回来,是否可以?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plee(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0-01-06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