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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店铺转让合同未到,房东要求转让房重新签合同并恶意张房租,请问这样合法吗?

店铺转让合同未到,房东要求转让房重新签合同并恶意张房租,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于2011年4月花了3万多元转让费转让的一家店面,当时继续沿用上一家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还有2年零4个月到期,待合同到期,我可以继续跟房东签定合同,到时候房租依据市场价格而定。现因门店生意不好,本人想转让,房东同意转让,但是房东要求下一转让房东要求下一转让方与她重新签定合同,并且租金要张到4300元每月(我现在的房租是3465元每月),并且按每年百分之五的比例递增。房东这样做会直接影响到转让方的转店意向,我想请问房东这样做合理吗?另本人还提出如果我继续经营,等合同到期,房租会是多少。房东的答复是到时最低要涨到5000每月(我之前的房租是3300元,11年10月开始按合同计算是3465元每月,12年10月开始计算是3638元每月)请问房东这样操作合法吗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山李生(广东)
提问时间:2012-01-1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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