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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由于雨天高速路面坑洼处积水较深,导致车辆失控,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上人员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由于雨天高速路面坑洼处积水较深,导致车辆失控,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上人员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由于雨天高速路面坑洼处积水较深,导致车辆失控,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上人员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由于车上人员均为亲属关系,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出具谅解书。责任认定书判定司机负全责,并立案侦查。后又经相关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形态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为行车时遇道路积水,涉水阻力造成车辆方向发生偏转,涉水后车辆产生“滑水现象”,造成车辆侧滑失控,引发碰撞护栏的交通事故。
现咨询如下问题:1、根据鉴定意见是否可推翻责任认定,是否可不负全责,因而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追究刑责;
2、根据现有证据是否可民事起诉高速公路管理处进行索赔,如何起诉,胜诉率有多少?
望相关律师专业回答,如有类似诉讼经验律师回答专业可聘请为代理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7-20 14:1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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