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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监护权的变更,离婚时孩子五岁多,经协议调解为前夫监护,我每年付给孩子抚养费800元

青少年监护权的变更,离婚时孩子五岁多,经协议调解为前夫监护,我每年付给孩子抚养费800元 青少年监护权的变更,离婚时孩子五岁多,经协议调解为前夫监护,我每年付给孩子抚养费800元,留在老家由前夫的父母代为抚养,直到三年前,即2013年暑假,孩子来到广东中山上学,一切都由我供养,如今孩子面临小学毕业升初中,前夫希望孩子回老家上学,孩子不愿意,因为留守儿童的日子她过怕了,可户口个监护权都卡在他手里,任凭孩子百般请求都无动于衷。三年来他对孩子从不关心,未尽一丝义务,连电话问候都极少。请问这样情况我能要回监护权吗?是以孩子的名义还是以监护人的名义,哪个比较好些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07-2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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