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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用工押金可退回

用工押金可退回 请问我是97年签的合同,当时收取本人500元押金(不记得是工衣押金还是其他了),并开了一张押金收据给付款人。2010年离职时办理全部手续,由于当时没有押金的收据,单位没有退回押金。但开具了另一张押金收据,内容是:今收到XX退回8月份工资XXX元,押金500元,合计XXX元,并盖有单位红头印章。
2011年下半年我曾多次打电话,并上门咨询此事,但是多个部门都将责任踢来踢去,后来我书面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也没有人和我联系。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ngh……(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1-12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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