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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在广东,因为他工作的地方隔壁就是个酒楼

09年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在广东,因为他工作的地方隔壁就是个酒楼 09年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在广东,因为他工作的地方隔壁就是个酒楼,然后周围也没有酒店,我男朋友就叫里面他相识的妈咪帮我们在酒店楼上开了间房,谁知晚上警察突然查酒楼,把我们带走了,录口供,照相,按手印,还把我的档案掉出来,因为当时年轻,也没有出过门什么都不懂,签字的时候我好像看见口供上写的跟我说的不一致,我好像看见说给我200块卖淫之类的,让我签字,不然就要通知家人,我签字了就把我们放了!我听我男朋友说他交了5000块钱,不过现在已经不在一起,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我想知道这样就是有案底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7-1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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