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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再婚,我是初婚,2008年7月怀孕2个月办理再生一胎服务证,计生办说间隔期要三年零三个月,所

我老公是再婚,我是初婚,2008年7月怀孕2个月办理再生一胎服务证,计生办说间隔期要三年零三个月,所 我老公是再婚,我是初婚,2008年7月怀孕2个月办理再生一胎服务证,计生办说间隔期要三年零三个月,所以没办下证来,2009年3月生下了小孩,5月1日才开始实施新的条例,2010年镇里面的人找到我们说要罚款,我们的情况是否还是按旧条例处罚,我们这种情况的处罚条例哪里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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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797056……(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0-01-05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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