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这样算是渎职吗?
请问这样算是渎职吗? 上诉人是2011年11月11日上诉的,上诉时上诉人没有交上诉费,但是,莱阳法院立案庭2012年1月10日也给上诉人一周的时间交上诉费,按照国务院令第(48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问这样算是法官渎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吕云龙(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1-11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