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我们这公告为棚户区改造,但公告没有任何章,先让拆迁户在俩份协议上签字

我们这公告为棚户区改造,但公告没有任何章,先让拆迁户在俩份协议上签字 我们这公告为棚户区改造,但公告没有任何章,先让拆迁户在俩份协议上签字,在评估单位签字,俩份协议全在建设局,半年过去了,老百姓心里不踏实,这种方式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7-16 16: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