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在胡同里刮蹭一位老奶奶,无条件为老人治疗却被扣押各种证件不还。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在胡同里刮蹭一位老奶奶,无条件为老人治疗却被扣押各种证件不还。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律师,您好,2011年11月16日早晨8点左右,我驾驶朋友的汽车在胡同里低速刮蹭了一位老人,致使老人脚骨折,报警后民警来了判罚我全责。随后我赶紧带老人去附近的304医院拍片治疗,没敢耽误。治疗后将老人送回家,后来老人的子女陆续赶来,问我要一万元营养费,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当时很无助,被他家10多人围在他家里,我把身上所有的5千元给了他们,后来他们写了收据。但扣押了我的身份证,朋友车行驶证的复印件,以及朋友的驾照我的驾照复印件,截至到2012年1月9号,我共带老人治疗7次。可我今天向他们要回我的身份证,却遭到了拒绝,请问他们有权拿着我的身份证吗?如果他们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对了,老人后来转院了,从一家大医院转向了小医院,这样频繁的去医院治疗我是不是应无条件陪同。请求律师帮帮我,现在很焦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甜豆很郁闷(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1-10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