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在深圳天旺人力资源市场应聘前台文员,还没有上班就说要交办卡费二十元

您好!我在深圳天旺人力资源市场应聘前台文员,还没有上班就说要交办卡费二十元 您好!我在深圳天旺人力资源市场应聘前台文员,还没有上班就说要交办卡费二十元,服装费说要八百因为没有那么多钱就给了六百。到了正式上班的时候就叫我去街上帮他们招聘,还没有上完一天班跟我一起招聘的主管~我的上司就这样跟我说:说每天都有规定要招聘多少个,如果没有完成任务就要自己买单五十块钱一个罚款现金。我劝你还是去别的地方工作吧!我在这里三个月都没有发工资,说老板在哪里打赌输了工资会拖欠,就说你有特殊情况不想做,在经理面前不要说是我跟你说的。~听了他这样说我就觉得这工作不行,于是我就去找经理说我有点不适合这工作要走,结果他拿出了一份当时签约的合同,他让我看第二~第九条,如果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走所交费用算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退还,做满三个月会于工资的名义全部退还。第九条,因一方违约没有做满三个月就走,我要赔付他三个月的工资,于是只能选第二条。结果我所交费用六百二十只退了六十块,卡和一套工作服我可以不要到他们公司退的太少了,都是出来打工的,我钱没有赚到倒贴几百块,律师请问您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合同只有一份,正常签约是不是应该有两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7-15 09: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