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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生下超生的孩子,浙江什么政策,有没有权威解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生下超生的孩子,浙江什么政策,有没有权威解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生下超生的孩子,浙江什么政策,有没有权威解释?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生下超生的孩子 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因第一个孩子判给男方,现在女方想留下这个孩子,但男方属公务员,以超生会使他丢掉工作为由坚决不让生养。男方有这权力吗?是否真的会影响到男方的工作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6-07-15 03: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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