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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

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 我与今年11月中旬向公司领导提交辞职申请,经领导批准可于11月底离开公司,在要离开的前两天,公司仍给我安排任务,我于12月2日晚将工作完成后才正式离开公司。在离开之前,已经处理好了以下事件1、将之前领用的办公用品归还并在公司签收单上签过字,2、将离职前没有条件完成的任务,上交给部门主管人员,主管同意转派给其他同志完成,3、工作的所有资料完整的保留在办公电脑里,并交代清楚;
办公室工资结算的主任在12月2日晚上加班完给了我一张离职申请单,说要请公司领导在相关的地方签过字后提交给她。当时公司员工领导早已下班。协商后,她允许在两天后工资结算出结果后,领工资和提交表格一起办;
但两天后工资没有给结算回复,又过了若干天,劳方给资方打了第一通电话,资方承诺周末给予结算,也同意结算后再一同提交表格,但于资方承诺的时间仍没有工资结算回复。如此情况,劳方给资方打过3次电话,都未在资方承诺的时间得到任何工资结算的回复。时间已经过去1个月了,劳方给资方了打了第四通电话后,资方给予回复。因劳方对结算的方式存在疑惑,并提出疑问,希望得到解释,发送多条请求后,都未得到答复,劳方给资方打了第5通电话,电话响了很久后,才接通,资方非常不耐烦的给予回复,并说明工资拖欠是因为没有提交所谓的离职申请表。
有以下问题希望得到帮助:
1、提交公司制定的离职申请表是否是法律的离职程序,资方给出的拖欠工资的理由是否成立?
2、在劳方给资方打的第5通电话中有“再不发工资,就向劳动保障局投诉”是否是威胁用语?
3、如果以上都不成立的话,那么资方在网络发布的一些关于劳方错误的评价,劳方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或要求资方给予公开道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oppi……(广东)
提问时间:2012-01-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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