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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走法律途径,使这份协议失去法律效力? 协议书 甲方:杨 该如何走法律途径
该如何走法律途径,使这份协议失去法律效力? 协议书 甲方:杨 该如何走法律途径 该如何走法律途径,使这份协议失去法律效力? 协议书 甲方:杨 该如何走法律途径,使这份协议失去法律效力? 协议书 甲方:杨义 伯父 代表两兄弟:杨立、杨叶 乙方:杨飞 小侄 代表外祖母、母亲、娘舅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任意选择一块宅基地(东车道,北大坑,西林风,南刘月)居住,不能买卖,其它宅基与乙无关。 其叔病老,由侄子杨飞和侄女杨丹(杨义的女儿,87年生)共同负担。 以上事宜,双方自愿,永不反悔。 甲方:杨义 (手印) 乙方:杨飞 (手印) 协议主持族长辈证人:杨石(手印) 证人:杨雨(手印) 书写证人:杨林(手印) 2015年3月10日 协议中的宅基地,是杨飞的已故生父杨帆申请过,但未建房也未取得过宅基证的村内空地,使用权没在任何人名下。杨飞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母生活由母抚养,杨帆及其兄弟,对杨飞从未有过经济上的给予。这协议是杨义未告知杨飞的母亲、外祖母、娘舅,私自和杨飞签订的。却在协议中写了杨飞代表母亲等人。三个证人都是杨义的本家族长辈、兄弟。 杨飞和母亲无住房,无正式工作,生活很艰难,一直寄居在外祖母家。杨飞已过法定婚龄两年,仍然单身。 请问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使这份协议失去法律效力?盼望律师给予解答,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7-14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