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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的孩子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的孩子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的儿子今年四周岁,与我的户口都是陕西农村户口,2011年12月29日在陕西省安康发生交通事故中死亡,对方付全责,他爸爸是上海人,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孩子从出生一直生活在上海,我有上海的临时居住。居委会居住证明。派出所证明。孩子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记录证,幼儿园求学证明,请问我的孩子应该得到城镇赔偿还是农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祖兰(陕西-安康)
提问时间:2012-01-0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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